湘潭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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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名称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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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
共性清单 |
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国家安全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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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10部法律同步废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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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平台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湘潭环保”微信公众号、湘潭日报、湘潭在线、红网(湘潭站)、线下普法阵地、企业普法宣讲会、执法现场普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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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展的主要工作 |
1.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开展国家宪法日、世界环境日、国家安全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专题宣传不少于4次,突出法典核心制度与新旧法衔接; 2.制作发布法典解读图解、短视频、海报、问答手册等普法作品不少于4个; 3.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局系统集中学法不少于1次,重点学习生态环境法典,全员参加“如法网”学法考法,通过率100%; 4.发布生态环境领域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适用法典)不少于12个; 5.深入企业、园区、社区、学校、乡村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五进”普法不少于3次; 6.执法全过程同步普法,宣讲法典条款、废止法律衔接、法律责任与合规要求; 7.开展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培训,覆盖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环保专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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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领导、部门及普法联络员 |
责任领导:刘爽 责任部门:执法支队、各分局、法宣科、大气科、水科、土科、固辐科、环评科 普法联络员:许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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