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党组关于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sthj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11-14 11:49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厅党组工作安排,2024年8月22日至9月29日,厅党组第四巡察组对我分局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1月16日,厅党组第四巡察组向中共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党组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按照专项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乡分局党组深刻认识到专项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是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政治觉悟、责任担当的现实检验,切实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收到反馈意见后,分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详实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专项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和上级部署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审定整改清单、协调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坚持对账销号、全程跟踪问效,不仅推动排污权历史欠缴清缴工作取得突破、“夏季攻势”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更以动真碰硬的决心确保了问题真整改、改到位、见长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1.问题1:“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湘乡市“夏季攻势”任务工作推进会,制定任务清单,下发交办函、提醒函,2024年夏季攻势任务8大类66项任务于2024年11月底全部完成。

  2.问题2:发现案源能力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简单化、粗线条化,执法案卷整理装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2025年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7次,增加一名执法人员专门负责案件前期法制预审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将执法案卷进行整理和装订。

  3.问题3:某企业2023年的行政处罚案卷中无公安受案回执和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整改情况:到湘乡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进行了对接,补充了情况说明。

  4.问题4:湘乡分局案件可能造成部分案件因人为因素无法正常立案的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省、市制定制度办理环境违法案件和制作立案等文书,增加了立案前向局长报告的要求,并在案件讨论会议及纪录中进行了说明。

  5.问题5:相关公司2022年罚款未见任何缴纳凭证,无法确定是否收缴到位。

  整改情况:该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缴付部分罚款,于2023年7月20日将延期缴付的罚款缴付至指定账号,目前对该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已全部履行到位。制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6.问题6:经抽查,2022-2024年关于分局部分公职人员存在违规领取环保领域评审专家服务费问题。

  整改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要求其认真反思,立行立改,相关涉及人员领取的评审费已进行退费,明确了有效监管措施,所有环评文件专家评审都必须在环境影响评价网上随机抽取专家,坚决杜绝公职人员参与与自身存在利害关系的评估工作。

  7.问题7:签订第三方执法监测业务合同存在“先上车后补票”现象。2021年以来3份执法监测报告产生监测业务费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将2025年执法监测费用纳入了财政预算,执法监测除因分局监测站无资质或其他原因不能承担外,原则上由分局监测站承担执法监测,对确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开展的执法监测,严格按程序进行并及时结算,制定了对第三方检测单位监管制度。

  8.问题8:“湘乡市检察院”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警示牌巡查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巡查人员岗位职责宣讲,明确各人员岗位职责,提高巡查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对警示牌上巡查人员信息进行了更新。

  9.问题9:纪律作风不严,存在干部迟到早退现象。

  整改情况:制定《考勤和请休假制度》,不定期进行查岗,对未及时签到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10.问题10:警示教育不到位,效果不理想,2024年初仍出现某干部醉驾的情况。

  整改情况: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警示教育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党组成员分别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要求每一位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11.问题11:某干部醉驾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相关待遇没有按规定及时予以调整。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2024年12月给予其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于2024年11月停发其待遇,于2024年12月23日注销了其行政执法证,并将此公告在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

  12.问题12:存在不同类别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

  整改情况:2025年已公开招考4人,安排至局机关及执法大队空缺岗位,实行“局队站”合一管理模式合署办公。

  13.问题13:干部队伍年龄偏大,年轻干部储备不足。

  整改情况: 2025年已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环境保护专业4人,并发布遴选公告拟招录环境保护专业1人,建立年轻干部后备花名册,密切关注考察,及时选拔任用具备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的干部。

  14.问题14:相关公司2011-2022年度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存在欠缴。

  整改情况:2024年8月15日,对相关公司进行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网上公示无偿回收,原欠缴排污权使用费系统自动清零,根据《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负责具体征收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5.问题15:湘乡监测站实验用房面积有差距,部分仪器设备使用年限较长等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6月11日湘乡市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办公用房,明确分管副市长牵头负责,国资事务中心配合,会商国资事务中心给出初步意见。出台了《湘潭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能力提升方案》和《湘潭市湘乡生态环境监测站“一站一策”能力提升方案》,增加配备仪器设备。

  16.问题16:湘乡城西绿色化工片区污水收集处理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湘乡市入涟水河排污沟底泥综合整治二期项目、湘乡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

  整改情况:湘乡市入涟水河排污沟底泥综合整治二期项目、湘乡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2日通过验收,湘乡市入涟水河排污沟底泥综合整治二期项目资金执行率达90.6%、湘乡市“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资金执行率达95.72%。督促湖南湘乡经开区城西绿色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推进。

  17.问题17:突发环境事件上报信息不及时、机制不完善、应急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进一步修改补充强化应急响应处置和信息报送等要求,制定印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建立了湘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应急救援、应急物资调配、应急监测、环境应急协助单位通讯录,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力量保障。

  18.问题18:2021年至2023年,存在非从事监测工作人员领取监测补贴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退还超范围违规领取的监测津贴,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监测津贴发放的实施方案》(潭环党〔2024〕87号),严格分类、审核发放当年监测津贴。

  19.问题19:2022年以来,三方检测机构存在采样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2025年1月8日,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对监测人员进行采样规范性、样品保存、全过程质量控制等内容业务培训。2024年第四季度对该三方检测机构承担的农村环境水质检测项目随机发放密码标准样品进行了比对考核。

  20.问题20:部分园区环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风险防控意识薄弱。

  整改情况:组织园区企业负责人参加生态环境保护业务知识宣传培训5次。加强了对园区企业的监管与环境风险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生产车间未按时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废气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均进行了立案处罚,并督促相关公司完成了整改,消除了环境风险隐患。2025年将园区内企业全部纳入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企业库。

  21.问题21:2023年超范围列支与培训无关费用,涉及湘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出。

  整治情况:因工作人员疏忽,误把农村环境整治暨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资金支付科目列入了培训费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举一反三,规范财务管理,避免再出现此类失误。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巩固拓展阶段性整改成效,确保彻底收官

  针对监测硬件建设和化工园区整改取得阶段性进展的任务,坚持专班推进,通过完善问题、责任、时限管理机制,强化过程管控和节点督查,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纵深推进长期坚持事项,提升常态化效能

  对于深化意识形态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常抓不懈。运用培训、考核、信息化等手段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长效机制有效运转。

  (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长效保障

  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对干部管理、资金监管等关键领域开展常态化督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责问责,以严明纪律保障整改成果固化为政治生态净化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6771475;邮政信箱:湖南省湘乡市务门前街55号生态环境局;电子邮件:29105063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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