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厅党组工作安排,2024年8月22日至9月29日,厅党组第四巡察组对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1月16日,厅党组第四巡察组向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按照专项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巡察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6次、专题调度会10次,研究制定《省生态环境厅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党组书记胡勇同志作为牵头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定期调度整改进度,逐个审核销号资料,建立“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1.问题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不规范。
整改情况:印发《中共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党组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并在党组会上学习。2025年10次党组会均按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近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第一议题进行学习。3次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相关内容,落实了每季度学习的要求。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在党组会上学习。2025年10次中心组学习,均落实了签到要求,每次学习明确了2名重点发言人员。
2.问题2: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党组已印发《关于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通知》。党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县分局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及“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党组会均落实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3.问题3:“十年禁渔”监管不严。
整改情况:已印发并张贴“十年禁渔”《倡议书》《告知书》等,每个月开展“十年禁渔”巡查。
4.问题4:重金属污染治理推动不力。
整改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县分局分别向项目单位下达《关于按时完成项目进度的提醒函》,召开了“湘潭市耕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现场推进会”。湘潭县农用地周边灌渠重金属污染底泥清理处置资金执行率13.20%。工厂地块及周边遗留污染风险管控已经确定搬迁。召开湘潭县耕地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调度会,项目已经正式启动施工作业,鞋厂正在搬迁,项目主体工程正式实施。
5.问题5:组织、推动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县分局针对该项整改,做到应移尽移,湘潭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下达三个关于移送问题线索的函。
6.问题6:“夏季攻势”专项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截至2024年11月底,涉及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68项任务已完成63项,完成率为92%;截至12月底,我县已完成67项,完成率为98.5%;截至2025年1月10日,县商务局牵头完成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设备安装工作,我县完成全部68项任务,完成率为100%。
7.问题7:立案不查,免于处罚证据不足、自由裁量权使用不规范、基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对2023年以来所有的免罚、轻罚案件进行了集中复核,集中召开问题案卷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对案卷进行完善。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系列法律法规。案卷整理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案卷整理要求分为主卷和副卷整理。
8.问题8:以案示警促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党员大会已通报追责问责情况,以案示警。制定各股室廉政风险清单、措施。开展系列作风纪律整治行动自查自纠。通报上半年度作风纪律督查情况。通报结果运用到日常考核及年度考核。
9.问题9: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及学习选举办法,对备选人员向机关工委请示报备,机关工委审查合格后进行换届选举。
10.问题10:党务资料归档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开展“党员发展工作要求”为主题党务工作培训。后续的党员发展工作均已按程序要求到位。
11.问题11:未妥善落实干部编制。
整改情况:已印发《湘潭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设置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3个。目前,4名同志已经分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聘用至相对应职级。
12.问题12:办公用房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召开党组会,并根据会议决议对办公用房进行摘牌、腾退。同时要求协会按照合同补缴办公用房租金,现已补缴到位。党组会上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办公用房规定,同时办公室人员根据人员工作岗位调整做好动态登记,确保不超过办公用房使用标准,目前相关人员已调整到位。
13.问题13: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印发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党组《关于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通知》。党组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县分局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及“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2025年10次党组会均落实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14.问题1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欠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已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及记录标准的通知》。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了专题会议方案。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批评每人均有两条及以上。每个月主题党日均按要求落实到位。
15.问题15:专项资金执行率滞后。
整改情况:向项目单位下达《关于按时完成项目进度的提醒函》,就项目面临的滞后问题、项目推进堵点、项目进度款拨付等方面进行函告提醒。该项目建设点位有15处,目前已经完成14处。送达《关于协助解决湘潭县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的函》, 组织召开调度会和现场办公会,目前已经拨付到位资金83.5%。
16.问题16:环保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件总量在全市占比靠前,重复投诉问题较多。
整改情况:县分局及时移送相关线索至县环委办,由环委办统一交办相关部门。加强信访事项化解,减少信访增量,逐步消除信访存量。信访总量逐年大幅下降,实时做好信访化解跟踪工作,防止信访事项反弹。依法依规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主观故意或重大违法行为。
17.问题17:监测能力薄弱。
整改情况:制订了湘潭市湘潭县生态环境监测站监测“一站一策”能力提升方案其中包括了从队伍建设、仪器设备配置和资质提升三个方面用三年的时间(2025、2026、2027年)来提升监测能力。复查和核实业务用房面积,经核实我站业务用房面积达到省厅对丙类站考核要求。更新和补充相关仪器设备。
18.问题18:超范围违法发放监测津贴。
整改情况:开展自查,组织清退。对照市局党组实施方案,对违规发放的监测津贴予以一次性清退。组织召开专项巡查整改落实会议,会上组织全体监测编制人员及办公室人员学习监测津贴发放的相关政策,共同做好监测津贴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
19.问题19:项目未及时竣工验收。
整改情况:向项目单位下达《关于按时完成项目进度的提醒函》,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成效评估,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函告提醒。2025年10月22日,组织召开验收会。通过踏勘现场,经充分讨论,一致认为项目满足验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20.问题20:政府采购第三方监测服务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监测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对承担辖区内相关监测工作的三方监测机构制定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对三方监测机构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对承担辖区内相关监测工作的3家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和盲样测试。对3家三方监测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同时进行了盲样测试,盲样测试结果均合格。
21.问题21: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经重新梳理支付系统操作流程,严格按照资金性质和预算指标进行匹配支付,严防此类问题再次情况发生。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深化整改成效。对需长期推进的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
(二)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7项管理制度,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
(三)强化监督问责。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建设美丽湘潭县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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