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厅党组工作安排,2024年8月22日至9月29日,厅党组第四巡察组对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开展了专项巡察。2025年1月16日,厅党组第四巡察组向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反馈巡察情况,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我分局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分析通报”机制,时时掌握整改进展、通报点评整改情况、统筹协调整改问题,全力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10个)
1.问题1:“夏季攻势”专项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和有效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已于9月30日前完成2个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和重污染天气“一键抵达”信息化建设。二是2024年“夏季攻势”我区仅一个优先监管地块任务,已督导相关责任部门于9月底前完成鼎盛石油地块优先监管任务。
2.问题2:廉政教育抓的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谈心谈话,两次单独谈心谈话。二是组织召开局务会将市局通报生态环境系统内部违纪违规行为,传达至所有工作人员,确保做到以案示警。
3.问题3:会风会纪松散,工作作风不严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局务会及时将市局通报相关情况传达所有工作人员,并再次强调参会纪律。二是制定下发《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考勤、请销假、会风会纪制度》,将会议纪律遵守情况纳入个人考核。
4.问题4:生态环境工程项目前期调研不够,论证不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相关公司VOC治理项目资金被退回情况进行了分析了,出具了报告。二是已配合市局对相关两家企业申报资金项目进行论证,并召开专家评审会,充分了解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已完成。
5.问题5:整改责任全链条未压实,长效化监管上思考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已开展对相关公司巡查、指导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形成了《某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台账》。同时针对督察指出的问题指导企业整改,企业已于2021年建设了两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的废气处理设施;采购了多台移动式焊接烟气收集器,目前全厂共有100余台移动式焊接烟气收集器,确保对焊接废气有效收集处理;企业开展了自行监测,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二是已开展日常巡查工作。由分局领导带队,对区内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形成《湘潭经开区生态环境巡查台账》。
6.问题6:对加强九华湖长效化监管上思考研究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完成引江济湖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正在进行补水。二是已按季度对九华湖开展了水质监测。根据湖南省湘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二季度(检测时间5月13日)水环境质量监测快报:九华湖公园各监测项目均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7.问题7:社会事务移交后跨区联动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印发园区改革6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潭园改组【2023】1号文件要求,已梳理湘潭经开区职能职责和权限范围,完善《湘潭经开区社会事务移交清单》,做到应移尽移,应交尽交。二是按照市级案件移送流程,根据《湘潭市生态环境案件线索移送书》规范要求,落实案件移送,形成良好的跨区工作联动机制。三是紧密配合科大国控点日常工作。按照科大专班工作调度,积极做好各项专班安排的工作,已形成《湘潭经开区配合科大专班工作台账》,与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多次召开专班会议研究空气质量提升方案。
8.问题8: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项目付款较为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已与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对接,2022年湘潭经开区按规定安排蒸汽锅炉低氮改造项目资金,该项目为两家企业联合申请,其中一家企业已改造完成并已支付相关资金,另一家企业因自身原因未开工建设,相关资金未拨付。现已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将未拨付的资金用于其他低氮改造项目。二是已配合市局对相关两家企业申报资金项目进行论证,并召开专家评审会,充分了解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已完成。
9.问题9:基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湘潭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相关文书范本》(2024年版)。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已开展智慧办案、固危废管理、在线监控、生态损害赔偿、规范涉企检查、市级执法培训等省市级培训6次。三是已修订印发《湘潭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规定》(2025年修订版),进一步完善了案件审查和法制审核程序,同时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对案件办理进行全流程的法律服务,严把案卷质量关。
10.问题10:部分案件内容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对案卷缺失文书进行补充完善,立行立改。二是加强办案人员培训,严格按照办案流程梳理案卷,及时归档。
三 、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站位,加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不断推动举措落地见效。认真研究问题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切实做到统筹安排到位、督促指导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二)加快整改,巩固成效。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做好“回头看”,防止反弹;对阶段性完成的整改事项——九华湖水质整治提升,按巡察组要求,不讲条件,攻坚克难,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任务按时保质整改完成,如期申报销号。
(三)强化担当,守住底线。统一思想,守纪律、讲规矩、担责任,坚决服从巡察工作总体要求,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促使工作不断提档增质,坚决守住“底线”强根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52379396;电子邮箱:41849419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