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厅党组工作安排,2024年8月22日至9月29日,厅党组第四巡察组对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进行了专项巡察。2025年1月16日,厅党组第四巡察组向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反馈了专项巡察意见。按照专项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专项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对各类问题逐项精准整改,同时全过程强化督导问效,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局长切实履行专项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领问题,亲自研究部署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的整改事项
1.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深不实。
整改情况:(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今年组织自主学习3次;(2)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了区2025年重点工作事项中,并纳入区级绩效考核。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生态环保工作。
2.问题2:“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开展不力“夏季攻势”专项行动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1)于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夏季攻势销号;(2)按照企业新增、改扩建、停产注销等情况,于2024年11月底完成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更新和上报工作;(3)于2024年10月底完成了重污染天气“一键抵达”中高新区企业信息更新上报工作。
3.问题3:空气环境质量改善不力。
整改情况:(1)分局配合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及时转发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2)全市开展轻中重度污染天管控,精准分析研判,及时发布污染天管控预警,要求企业落实污染天管控措施,实现污染物的减排;(3)加强辖区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做好环保设施定期检修工作,提升环保设施安全可靠性。
4.问题4:服务管理企业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1)分局负责人组织局内各科室的相关负责人,带队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工作,及时给予准确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同时配合相关部门,为企业开展建设项目联合预审会;(2)持续加大过对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开展涉重涉水问题排查。(3)组织各业务科室人员积极参加上级各类业务培训,同时组织园区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固废、排污许可等业务学习,提升园区整体环境保护意识。
5.问题5:工作推进缓慢,责任意识不强。对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的统筹协调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1)高新区督导项目单位加速推动任务提速,攻坚克难,继续加大资金、人力、物力等投入,严格对标对表赶超进度,于2024年11月底按期完成年度任务;(2)将污染防治攻坚战纳入了全区重点工作中进行考核,2024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6.问题6:问题整改和销号主动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2023年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和2024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不到位。
整改情况:(1)2024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反映“某企业污水外排”的问题已于2024年9月29日对污水管网进行截留改造并上报完成销号工作,后期核查未再发现污水外排情况;(2)关于2023年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已通过整改到位,并于2025年5月29日完成上报销号工作;(3)已根据现有人员制定人员分工表,明确责任划分,分配到具体岗位与个人,建立一对一责任跟踪,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
7.问题7:基层生态环境执法能力水平不高方面。
整改情况:(1)印发了《湘潭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相关文书范本(2024年版);(2)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已开展智慧办案、固危废管理、在线监控、生态损害赔偿、执法大练兵、稽查、规范涉企检查、市级执法第一期培训等省市级培训6次;(3)修定了《湘潭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工作规定(2025年修订版)》,进一步完善案件审查和法制审核程序。
8.问题8:案件内容缺失,1份行政处罚案卷中无公安受案回执,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整改情况:(1)已对接公安部门,反馈了《接报案回执》、《受案回执》、《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已对案卷重新梳理并归档;(2)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学习,已开展智慧办案、固危废管理、在线监控、生态损害赔偿、执法大练兵、稽查、规范涉企检查、市级执法第一期培训等省市级培训。
9.问题9:队伍结构不够合理。
整改情况:(1)园区派驻2名工作人员至我分局工作;(2)已根据现有人员制定人员分工表,定岗定责定人,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3)目前,环保管家有3名工作人员在我分局开展环保管家相关工作。
10.问题10:警示教育不够深入,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1)市局派遣人员全部参加市局组织警示教育学习;(2)组织分局全体人员再次开展通报教育学习;(3)于2025年4月3日全分局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警示教育片学习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系统深入的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持续学、反复学、深入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进一步持续深入抓好整改。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以扎扎实实的整改促使生态环境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三)持续推动成果转化运用。通过不断学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担责任。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58551879;电子邮箱:10505229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