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7月3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规范性文件清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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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编号 |
名称及文号 |
清理进展 |
废止/修订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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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TCR-2019-12001 |
关于印发《湘潭市公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的通知潭环发[2019]14号 |
失效 |
到期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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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XTCR-2019-12002 |
湘潭市城市规划区制砂(洗砂)行业规范发展实施方案潭环发〔2019〕30号 |
失效 |
到期自动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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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XTCR-2021-12001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湘潭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的通知 潭环发[2021]28号 |
失效 |
到期自动失效,已重新制定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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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TCR-2021-12002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潭环发[2021]40号 |
废止 |
已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湘潭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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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XTCR-2023-12001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湘潭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潭环发[2024]45号 |
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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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XTCR-2024-12001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湘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版)的通知》 潭环发[2024]38号 |
继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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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XTCR-2025-12001 |
关于印发《湘潭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湘潭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湘潭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的通知 潭环发[2025]6号 |
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