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京广洗选铁厂精加工分厂的污染物减排资料已按程序向我局申报并通过审定。现将污染物减排认定结果(见附件)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本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
二、公示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
联系人:沈听之
联系电话:0731-52379795
电子邮箱:xtshwb@163.com
三、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湘潭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反映关于该减排认定结果意见和建议。
附件
湘潭县京广洗选铁厂精加工分厂企业污染物减排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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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单位 |
所属辖区 |
化学需氧量(吨) |
氨氮(吨) |
二氧化硫(吨) |
氮氧化物(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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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量 |
富余量 |
认定量 |
富余量 |
认定量 |
富余量 |
认定量 |
富余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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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湘潭县京广洗选铁厂精加工分厂 |
湘潭县 |
2.5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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