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村振兴局:
民进湘潭市委会郭玲提出的《关于经营生态产品价值,持续助力乡村振兴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我局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1.高标准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坚持把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作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维护党中央权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进。至目前,所有国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反馈问题整改均按时序要求推进,阶段性任务全部整改销号。在全省率先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港口码头环境污染典型案例整改并通过省级核查;以“洞庭清波”专项行动推动解决了娄底市第二水厂水府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历史遗留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均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2.高要求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进湘钢、韶峰、中材水泥实施超低排改造;完成12个重点工业窑炉的治理设施改造升级,5家10吨以上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全面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完成8个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将生态环境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2021年我市需完成30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其中整治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黑臭水体整治率达到 80%,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完成率达到80%。目前,各地均已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涉及湘潭县14个村、湘乡市14个村、经开区1个村、高新区1个村。在全市30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村完成整治后,治理率即可达到考核要求。我市去年经过摸排,全市共计上报11条黑臭水体,其中8条纳入国家管控范围,还有3条纳入省级管控范围,湘乡市栗山镇西山村的黑臭水体治理已完成。
四、下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二次党代会、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政府第十六届一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三高四新”战略和市委“闯新路、破险阻”要求,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扎实的作风、有效的举措,带领全局上下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营造“绿水青山”的自然环境。2022年,我市已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湘潭市“夏季攻势”任务,将重点解决5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4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