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锅炉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58218836
联系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广云路37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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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锅炉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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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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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大湖北路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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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湖南国网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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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大湖北路38号,单位“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整体提质改造项目”于2018年9月4日取得环评批复(潭环审〔2018〕105号),现单位拟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2.5%),于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综合楼裙楼5层楼顶东侧建设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锅炉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70m2,主要建设内容为:锅炉房及配套间,主要放置2台(一用一备)2.1MW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3台(两用一备)热水泵,锅炉自带低氮燃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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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燃气真空热水锅炉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设施处理后,确保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后,通过1根70.83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项目锅炉加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锅炉本体锅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确保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医院须规范设置污水排放口,并设立明显的标志。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院内设置禁鸣和限速标志,严格控制车辆出入时的车速;优化院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封闭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4.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设立专职环保管理机构和人员,注意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制定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避免或者减缓环境风险情况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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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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