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雨湖区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湘潭市护潭河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三期工程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10日我局对湘潭市雨湖区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湘潭市护潭河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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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湘潭市护潭河重金属底泥污染治理工程三期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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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湘潭市雨湖区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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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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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58218836(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雨湖分局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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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4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