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韶屹新型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55682512
联系地址:湘潭市韶山市清溪镇枣园路建设环保小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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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韶屹新型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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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 19 栋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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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南韶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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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星汉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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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湖南韶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19栋厂房投资5100万元建设湖南韶屹新型复合材料生产线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666.84㎡。生产工艺为:搅拌混料→浸料混合→模具定型→加温固化→缠绕→加温固化→切割修整→脱模→入库。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纤维轴向零度铺放及缠绕机1台、固化炉12台、电杆模具52个、树脂搅拌机2台、缠绕机1台、脱模机1台、切割机2台、天车2台;主要污染防治设备有: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布袋除尘器一台。主要原辅材料年用量为:无碱玻璃纤维纱218t、环氧树脂A料30t、环氧树脂B料17t、聚氨酯树脂8t、卷轴等包装材料10t、机油0.2t、塑料薄膜(PE)2.5万平方米,年用水量1140t,年用电量10万kW•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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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污染防治工作。①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管理排水管网。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放浓度和韶山市友谊桥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水水质标准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①固化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酚类有组织排放需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缠绕粉尘、切割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酚类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相关限值要求;③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工程车辆须按要求完成编码登记并悬挂牌照,同时完成远程在线“电子标签”终端安装及联网,尾气排放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做好车间厂房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降低生产设备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①建设单位在处理工业固废时需按要求编制管理计划并进行网上申报。②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树脂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抹布和劳保用品(含油)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在厂区内设立危险废物贮存间,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并做好防渗、防漏、围挡等措施,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③项目产生的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滤袋及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贮存,并进行妥善处置。④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5、严格环境管理。必须加强生产和环保管理,落实环保设施管理责任制,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周边关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建立环境监测计划,定期进行污染物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公开,同时报我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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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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