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高新区装配式重钢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sthj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2-12 17:02

湘潭市高新区装配式重钢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年2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212日我局对湘潭市高新区装配式重钢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212日至2026227(7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湘潭市高新区装配式重钢产业园建设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中鑫重钢建筑有限公司

审批文书

潭环审(高新)〔2026〕1号.doc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55851879(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传真:0731-55851879

      通讯地址:湘潭市高新区晓塘中路9号创新大厦

      邮编:4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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