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典型案例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sthj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12-24 12:20

  案件提供单位:湘潭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案例名称:湖南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典型案例

  案例类型:行政处罚

  企业名称:湖南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8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湖南某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经查,该公司建设项目自2024年9月底开始施工建设,但截至检查当日,仍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之规定。

  【调查与处理】

  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依法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限期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批。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余元。

  【典型意义】

  本案依托群众举报线索,精准发现并查处一起“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体现了社会监督与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有效机制。执法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并重,既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又通过普法宣传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该案对同类企业具有警示作用,有助于推动建设项目规范开展环评审批,从源头预防环境违法,实现环境效益、法治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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