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及补充说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分级评定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区/县初审和市级资料审核、现场核查,1家企业通过市生态环境局评定为A级,通过市级初审拟推荐至省生态环境厅审核。现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分级名单将会根据企业污染治理绩效水平进行动态调整,对发现企业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日常执法中被发现达不到相应级别指标要求的,或在重污染天气期间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进行降级处理;对完成深度治理改造、污染治理绩效水平有所提升的,可以提出变更申请。
联 系 人:杨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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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4年湘潭市第二批拟报送省厅审核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分级
提级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区县 |
重点行业 |
绩效等级 |
备注 |
1 |
湖南远程新能源商用车有限公司 |
雨湖区 |
汽车整车制造 |
A级 |
报省厅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