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公示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受理信息。受理信息公示时限: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若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3日前向我局提出。
建设单位 |
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排污口位置 |
牟渠,坐标:东经112°50′58.99″,北纬27°57′48.35″ |
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
湖南三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4年11月7日 |
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全本链接 |
湘潭鹤岭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0731-52379722 |
建设内容 |
该项目位于湘潭市雨湖区护潭乡湘竹村牟渠,排污口坐标:东经112°50′58.99″,北纬27°57′48.35″,排放鹤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排污口分类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入河方式为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经排污管渠直排进入牟渠右岸,流经约14km后汇入湘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