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二十九项问题整改,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文件要求,现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督察反馈问题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不力。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同意,擅自降低应急响应等级,调低相关工序限产比例。
二、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
1.整改目标:对问题企业进行调查,督导企业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
2.整改措施:(1)查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违法行为。
(2)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督导问题企业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预案,制定并督促落实各生产工序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管。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键抵达”信息系统,综合运用在线监控、雷达扫描等非现场手段和现场巡查排查方式,督促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4)加强联防联控。结合污染过程研判情况,服从指挥统一步调、加速推进,切实落实精准应对措施,做到共治共享。
三、整改完成情况
目标完成情况:已依法查处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违法行为;经过整改,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已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达成了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查处违法行为。经查实,2022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湘潭市发布了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指令,针对在此期间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违法行为已依法查处。目前,所有处罚均已执行到位并结案。
2.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一是收到整改任务后,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湘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最新绩效评级结果及《2024-2025年湘潭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减排实施方案》,于2024年10月修订完善并发布了《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生产工序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其符合湘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二是为增强员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意识,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并明确职责分工,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各级员工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专项培训。2024年10月至今,湘潭市共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指令次数11次(包含4次常规预警7次联动预警),其中重污染黄色预警8次,持续时间267小时,重污染橙色预警3次,持续时间190小时。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督促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对照“一厂一策应急预案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监管。湘潭市已建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键抵达”信息系统。为推进信息系统运行,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8月14日和11月22日,分两次组织重点行业排查整治及“一键抵达”信息系统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系统运行、管理及现场答疑交流。通过培训,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已基本掌握系统操作与运用。为确保系统稳定运行,与第三方技术运维单位签订运维服务合同,进一步完善系统建设并提供运维支持。2024年9月,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利用系统进行了短信预警试运行。以模拟重污染天气预警为背景,按测试时间启动响应,成功测试了预警短信、启动短信和解除短信的发送功能。经企业反馈,短信接收均正常。通过信息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信息进行动态补充与修改,并向企业及下级管理部门精准发送重污染天气预警命令短信。同时,可利用信息系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利用在线监控、雷达扫描等技术手段,结合现场巡查排查方式,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4.加强联防联控。湘潭市与株洲市、娄底市等市州根据省市会商情况,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积极与通道城市数据共享,与气象部门紧密协作,对空气质量变化趋势进行精准预测,切实落实精准应对措施,做到共治共享。2024年以来,启动长株潭重污染天气联动预警7次,其中黄色预警6次、橙色预警1次。预警信息发布后,迅速督促企业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四、销号验收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我验收,并于2025年8月5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销号验收,现进行销号公示。
以上公示日期:2025年10月17日—10月31日。
联系电话:湘潭市生态环境局:073152379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