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含绿色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中路6号
联系电话:0731-5237972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含绿色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 |
设置地点 |
涟水左岸(东经112°30′49.82487″、北纬27°42′40.62655″) |
建设单位 |
国化湘建(湘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论证单位 |
湖南思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一、基本情况 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含绿色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位于湘潭市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绿色化工片区兴园路旁,社会信用代码:91430381MAD6HG9W12,法定代表人:刘亮。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为15000m3/d,主要收集处理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含绿色化工片区)达纳管标准的企业生产废水和园区内员工生活废水,根据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放,尾水经地埋的管道排出,管道从厂区西北角沿兴园路铺设至湖南兴湘氟化工有限公司围墙外污水排口,通过地埋管道与原湖南兴湘氟化学有限公司已穿堤的八字排放口连通,经八字排放口排入涟水河左岸(东经112°30′49.82487″、北纬27°42′40.62655″)。本次入河排污口利用原有穿提排口,不涉及新建穿堤构筑物。 二、排放方式及要求 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排放标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放进入涟水河,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排放种类为COD、氨氮、总磷、氟化物、硫化物、石油类和总氰化物。 三、排水影响 项目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情况下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涟水河,处理后COD排放量削减7.5t/d,削减率97.14%,氨氮排放量削减0.6t/d,削减率88.89%,总磷排放量削减0.1125t/d,削减率93.75%,氟化物排放量削减0.21t/d,削减率70.00%,石油类排放量削减0.285t/d,削减率85.00%。本工程建成后能减少园区企业排水对涟水河的污染,有利于区域水环境质量的保护。 根据预测,项目废水在枯水期正常排放条件下,在叠加涟水河背景值以及排污口下游红仑污水处理厂和牛形山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正常排放浓度后, COD、氨氮、总磷、氟化物、硫化物、石油类和总氰化物预测结果在下游610m处与涟水河混合后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本排污口的设置不会改变排污口所处水功能区及下游水功能的使用功能。枯水期非正常排放的情况下,在排污口及下游会形成污染带(长约6000m、宽约161m),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因此,污水处理厂应按照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应急管理,严防发生事故性排放。 四、专家评审结论 《论证报告》编制基本符合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结构完整。可行性、合理性分析较为准确,结论基本可信,经适当修改完善后可以作为上报审批的技术文件。 |